法律咨询热线
135-1203-0014

李潜律师网

李潜律师

了解律师

律师简介

ABOUT

华东政法大学理学、法学双学士,全国律师协会、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,天津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代...
点击这里

业务领域

serviceS

专长领域:1、刑事辩护(核心业务):经济犯罪辩护(侵财犯罪、刑民交叉犯罪、商业犯罪)、职务...
点击这里

在线咨询

CONSULTING

律师看到你的咨询信息后会立即回复,或者请您稍后再拨打律师电话。
点击这里

联系我们

CONTACT US

提供详细的律所地址和地理位置信息,或可先拨打咨询热线进行预约。
点击这里
您现在的位置是:李潜律师网>律师动态>正文

承办故意伤害案喜获无罪判决

来源:本网快讯  作者:李潜  时间:2016-07-05

        2016614日,TB区人民法院就Z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公诉机关指控Z某犯故意伤害罪的证据不足,指控的罪名不成立,判决Z某无罪!

        该案由李常永律师、李潜律师承办。在法庭审理阶段,二位律师分别针对伤害行为是否成立、伤害后果是否达到轻伤二级发表了全面而深入的辩护意见。合议庭法官认真听取了上述意见。庭后,二位律师提交了长达数十页的《辩护词》,主审法官、书记员称为一份《辩护词》就是一本书。该案经审委会讨论后,最终宣判Z某无罪。

        Z某及其家人对二位律师的专业水准、敬业精神表示高度认可。

        该案是李常永律师、李潜律师在2016年的第二件无罪判决;此前,天津市J区(县)人民法院审理L某涉嫌强奸一案,亦宣判无罪。在我国,刑事案件的无罪辩护成功率仅为万分之六;李常永律师、李潜律师在半年内两次为当事人成功洗冤,实属不易。上述案件能够有好的结果,既是二位律师工作的结晶,也是主审法官担当道义、公正司法的良好展现。

添加微信×

扫描添加微信